1.修正「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4年6月17日以臺教社(一)字第1040067092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。
2.「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範本」業經部於中華民國104年6月16日以臺教社(一)字第1040077625A號公告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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